2023年度保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


2023年度保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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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保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工作,实现国家老有所养的养老目标 , 现将2023年度征缴政策调整情况解读如下:
【2023年度保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政策】 01参保范围
1、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年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城镇居民 , 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时缴费 。
2、新增参保人员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户口所在乡镇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 。
02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 , 集中征缴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结束;通过手机APP缴费时间为:2023全年 。
03征缴标准
根据国家、省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 。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专为困难群体设置)、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6个档次 。
04补贴标准
对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缴费的 ,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1000元至3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对选择4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
05缴费方式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以家庭为单位,由乡镇组织各村(社区)以集中代征汇缴 。参保居民也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直接通过协作代征银行APP或代征银行柜面缴费 , 或通过“楚税通”手机APP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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