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他人使用吗】 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四)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
(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推荐阅读
- 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构成
- 肇庆住院时从居民医保变更为职工医保会如何报销
- 肇庆职工医保在门诊就医时报销支付比例多少?
- 湛江职工医保最少要交多少年
- 湛江职工医保待遇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 湛江职工医保住院能报销多少
- 湛江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 湛江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 湛江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 湛江职工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