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职工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


湛江职工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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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职工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若其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安排(含财政统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拨入财政部门 。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 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资纳入财政安排(含财政统发)的职工,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
【湛江职工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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