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 )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修订和完善 , 做好检验员培训工作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 应及时修订安全检查表:
(一)颁布实施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或者修订原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装置的工艺、设备、电力、仪表、公用工程或运行参数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或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危险因素识别结果发生较大变化或识别出新的危险因素 。
6.重大隐患标准
以下情况为潜在重大事故: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3)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有10名以上工作人员的;
(四)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 , 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整改的;
(五)生产经营单位因外部因素难以排除自身;
(6)经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认定;
(7)水泥厂磨煤机布袋除尘器(或煤粉仓)未安装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 , 或未安装气体灭火装置;?
(8)水泥厂桶库人工清洗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未进行作业前风险分析的承包商;
(9)进入桶储、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时 , 未采取有效的隔离和保护措施 , 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和热空气涌入;
(10)有限空工作场所未进行标识 ,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不执行操作审批制度 , 擅自进入受限空操作间 。
(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实施隐患治理、反馈治理情况、验收等环节 。
隐患排查后 , 将治理措施的名称、位置、不符合、隐患等级、治理期限、要求等信息上报给员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 , 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存在隐患的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 , 应当分析隐患存在的原因 , 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 。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当组织隐患整改效果验收 。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公司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按规定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如发现事故隐患 , 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
(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处理事故隐患报告 。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 以安全检查隐患通报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检查部门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 , 被检查单位应当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签字确认 。
(4)创业网络公司级(含各专业部门)、车间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 有效监控事故隐患 , 落实责任人 。创业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 , 备注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
(5)各级单位要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
(1)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向车间领导汇报 。
②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于下月初或明年初分别向厂领导、HSE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表由部门和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 除按上述规定报送外 , 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 , 由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归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现状及其原因;
B.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
C.隐患治理方案 。
④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将统计分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
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 除按上述规定报送外 , 还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当包括发现日期、基本情况、事故隐患类型和等级、治理情况等 。 , 并应妥善保管 。一般事故调查管理档案至少保存1年 , 重大事故调查管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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