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个人办公租赁合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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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二)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外,剩余部分甲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返还乙方 。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租赁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费用 。乙方应向相关收费单位直接交款并保存相关缴费凭据 。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将租赁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个小时内及时修复,确保不影响乙方正常办公使用 。否则,乙方有权交由其他维修公司进行维修或者购置新物,但维修费用或购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
(三)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迟延达5日的 。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60日的 。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并甲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月租金=年租金÷12个月) 。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全部房屋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并按一个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应按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租金=年租金÷12个月),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一个月租金支付违约金,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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