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关于逃逸的认定标准

什么叫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 为了躲避法律的刑事追究 , 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关于逃逸的认定标准】

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关于逃逸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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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 ,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 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 , 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交通肇事后 ,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 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 , 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 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 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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