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协议【10篇】(13)


四、承包经营期内,餐厅内所有的财物,乙方享有使用权和保管权,如在经营期内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完好,遗失的乙方需照价赔偿给甲方 。
五、承包经营期内乙方由甲方领导和管辖,乙方应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和指导,做到饭菜新鲜、价格合理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予以及时改进和落实,对甲方提出的特殊性保障(如甲方加班时的夜餐、各项值班就餐保障等)应予以无条件落实 。
六、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对外开放营业,不得拒绝甲方合理的营业要求,如有抵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和停止发放补贴费,乙方还需赔偿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
七、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经营状况不满意的,且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得不到及时落实的,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
八、承包经营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经营合同权 。
九、除卫生许可证外,其余所有的证、照及其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 。
十、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为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
十一、本着谁违约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一方违约的须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可抗巨力因素除外 。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存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
甲方(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协议【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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