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总结 养老保险工作个人总结( 四 )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 , 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 。在苏南地区 , 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 , 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 , 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 , 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 , 等等 。它们各自为政 , 操作方法各不相同 , 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 , 缺乏规模效应 。在其他地区 , 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 , 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 , 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 , 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 , 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 , 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 。应当在现有基础上 ,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 。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 。有人认为 ,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__);有人认为 , “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 , 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 , 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__) 。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 , 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 , 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 。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 , 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 。文献表明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 。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 , 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 , 1998) 。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 。从全国来看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 , 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 , 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 , 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 , 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相反 , 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 , 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
1.苏南模式 。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 , 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 , 社区保障为核心 , 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 , 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 , 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 。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 , 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 。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 。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 。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 , 但在资金筹集上 , 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 , 而是被大大提高了 , 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 , 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 。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 , 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 。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 。农村“三资”企业 , 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 , 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 , 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
2.山东模式 。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 , 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 , 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 。在资金筹集方面 , 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 , 以个人交纳为主 。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 , 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 。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 。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 , 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 , 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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