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钓鱼协会的申请书 如何成立钓鱼协会

成立正式的政府确认的协会需以下手续到民政部门办理:
协会成立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 , 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 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有规范的章程 。

材料明细: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体育局批文);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7、提供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及有关决议 。

办理流程: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 业务主管单位对符合筹备条件的 , 应向发起人出具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 , 社团发起人应在收到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 ,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成立 。
1、民间组织管理局受理 , 开具《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受理通知书》;
2、准予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 , 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 通过章程 , 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 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3、登记管理机关在15日内完成成立登记审查工作 , 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4、公告;
5、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 在5个工作日内 , 送达《不予受理筹备成立社会团体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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