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合同简单样本( 二 )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
6.货物错发 *** 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 *** 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 *** 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 *** 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 *** 、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委托 *** 人:(签字)_____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
【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之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 *** 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 ***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 *** :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 *** 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 *** :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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