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违约责任 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怎么写

保密协议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 住 址:
联 戏 电话: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
2、 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机密 。
3、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与定义
1、 商业机密
本文的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泄漏后对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利益损失的信息 。
(1) 指甲方及甲方的员工、客户/供应商以口头的、书面的、电子文本或其他载体形式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在披露时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信息 。
(2) 信息在披露时虽没有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但乙方清楚此信息的泄漏会对甲方、甲方的客户/供应商造成损失 。
(3) 若保密信息首次是以口头或影像形式披露出去的,披露方应在意识该信息为保密信息时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确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披露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该保密信息的性质并不以披露方是否意识到为准 。
(4) 甲方采取了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专人保管、限制接触人员范围等措施 。
2、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在甲方公司不论是专职员工或兼职员工,以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
3、 第三方
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 。但甲方员工中按照规定有权或可以知晓该信息者不包括在内 。
第二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任何在披露是标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甲方信息 。
2、 商业机密:甲方公司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战略规划、项目计划;客户/供应商的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财务资料;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合同、意向书及可行性分析及报告;合作渠道及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
3、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
4、 上述商业信息,无论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机密的构成 。
第三条 协议双方同意将以下信息排除在商业机密信息范围之外:
1、 在披露前,信息接受方已经知道的信息;
2、 乙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3、 未经甲方披露,已为公众获悉的信息;
4、 甲方自行向乙方披露、且并未要求该方进行保密的信息 。
遇有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接受该类信息的同时毫不延迟地、以最便捷的方式通知甲方,以排除本方对该类信息的保密责任,并在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正式确认 。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乙方未向甲方按前款的要求提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正式确认,则视为其已经自动排除本方适用本条款排除保密信息的权利 。
第四条 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出版物、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 。甲方有需要时,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
第五条 保密行为
1、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打印、复印、拷贝、电子数据传输、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泄露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删除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也不得将甲方商业机密用于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事项,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