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再审判决仍有错误可以再申请再审吗 一审生效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书范文一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洛阳XX开发有限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李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生,住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 。申请人洛阳XX开发
再审申请书范文一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洛阳XX开发有限公司,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李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生,住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 。
申请人洛阳XX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XX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洛阳市XX区人民法院(XXX)豫030民初XXX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的规定,特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洛阳市XX区人民法院(XXX)豫030民初XXX号民事判决;
2、对本案进行再审,驳回原审原告李XX的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四项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第六项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十项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规定,特申请再审 。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申请人从未与被申请人李XX签订《合同》 。原判决认定,“被告洛阳XX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李XX收取10万元,承诺到期归还,并签订《合同》到期后未还”,据此判决申请人承担还款责任,属于明显事实错误 。申请人从未与李XX签订过《合同》,也从未收取李XX任何款,也未授权XX以XX公司名义对外借款 。原审法院认定XX公司与李XX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基本事实错误,缺乏证明,依法应予以纠正 。
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被申请人原审中提交的《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伪造的 。原审判决以被申请人提交的《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然而,申请人对该份合同并不知情,申请人从未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未委托他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因此,原审判决依据伪造的证据所作出的事实认定应予以纠正 。
申请事由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中被申请人李XX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未经过质证 。在原审庭审中,被申请人李XX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仅有《合同》及收据,当庭未提交银行流水 。根据庭审笔录,原审法院要求被申请人李XX庭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庭提交银行流水,而本案仅开庭一次,被申请人李XX提交的银行流水未经过质证 。
申请事由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原审法院对于案件性质认定错误,本案应为资产托管合同纠纷而非借款合同纠纷 。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性质时,依据的是《合同》,合同已载明“李XX向洛阳XX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的条款,而原审判决书第4页却指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相互矛盾 。根据本案案情,案件的争议焦点是投资收益分配问题,而不是借贷关系 。因此,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按照民间借贷法律规定进行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
申请事由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项,具体理由如下: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申请人未能参加原审诉讼,原审法院未经过传票传唤,缺席审判,本案依法应当再审 。本案的开庭通知书及传票均不是申请人签收,也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或授权代理人签收 。申请人对本案并不知情,原审法院未向申请人传票传唤便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致使申请人未能有机会参与诉讼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判决申请人偿还被申请人借款及利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有误,显失公正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撤销原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