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公积金查询余额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公积金查询余额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如何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 *** 有:1、网上银行 。未签约网上银行的个人需持***件到网点,办理签约手续,然后登录网上银行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进行查询,已签约网上银行的客户只需在本人网上银行客户号下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进行查询即可;2、手机银行 。下载并运行手机银行软件,开通手机银行服务,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进行查询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2公积金余额***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有如下途径:
1、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 。
2、拨打12329自助查询 。
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 。
4、银行卡、存折查询 。职工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 。
住房公积金,是指各类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身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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