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动能打造品质保定的实施意见( 二 )


4.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立职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 制定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 。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 , 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 , 落实职业院校在空编数以内 , 按照不超过总编制数15%的比例面向社会和企业自主招聘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任教 , 不纳入编制内人员 , 财政部门按照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遴选认定一批大师、名匠 , 按规定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 所需资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 每年选派一批骨干教师赴省内及京津优质职业学校访学交流 , 在保定市大中型企业成立10家左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 设立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 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打造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推进教师分工协作模块化教学 。实施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计划 , 遴选认定一批市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 。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 , 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 , 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 , 破除“五唯”倾向 , 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 。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 。打造10-15个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建成3-5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争创1-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二、构建区域产教深度融合新格局 , 服务智造保定
5.优化产教融合发展机制 。围绕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产教融合的政策部署 , 进一步打通、搭建、拓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渠道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 , 支持辖区内3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 推进京津冀共建职业教育集团 。依托规模企业 , 打造1-2个产教融合集团 , 培育2-3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建立一批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 依托区域内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力争建立10个左右示范性流动站 。力争建设3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依托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产业园区 , 遴选3-5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区 , 每个示范园区至少培育5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统筹保定职教园区教育资源 , 加速推进产教城深度融合 , 满足学历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指导、技能大赛等需要 。
6.加快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健全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 支持行业和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现有的职业学校 ,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鼓励驻保定市的优质企业单独举办 , 或以混合所有制形式举办职业教育 。支持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冀中职业学院与企业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 。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 , 规范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行为 , 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规模 。借鉴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模式 , 探索以多元投资机制建设职业学校 。鼓励地方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 , 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 。
7.服务区域重点产业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 , 以环北京区域为重点 , 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领域 , 依托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等重大承接合作平台 , 增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 推进职业教育与京津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场景共用 , 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推动京津优质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资源向保定延伸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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