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四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网友问题2: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2014 下班买菜出意外按工伤算,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 。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

那么如果下班后,由于工地收尾完工了,老板请工友车饭,并且当事人中途就下桌了,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那这算不算工伤的范围???
当事人发生意外由第三方造成 。

专家帮你解答:1.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下班路线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3.但是,下班买菜发生意外是否认定工伤,还应该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网友问题3: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限认定是多长时间,你好,朋友在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交通肇事逃逸,对方全责 。现正申请工伤,下班时间为6点、平常回家时间1个小时20分钟左右 。发生车祸警方推测时间为7点20.但是车祸现场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出事地点为下班回家必经路线 。工伤认定中下班途中出车祸,但是出事时间要比平常回家时要长一些 。如上所说平时回家1个多小,但是出事时已经超出了一个多小时 。但却实是下班途中必经路线出的事,法律上规定确认工伤时间上有没有弹性时常,如果有这种规定,超出多长时间是法律认可的范围 。是否能确认工伤 。请律师予以解答 。谢谢好心人 。

专家帮你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立场出发,作出全面、正确的理解 。“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 。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径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对此加以限制 。只要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 。至于该路径是否最近,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被行政机关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事故发生的地点不在其确定的职工上下班的路线上为由,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所以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上下班途中 。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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