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延安疾控发布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4月1日延安疾控发布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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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本土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面临着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 。清明假期临近,返乡祭扫或踏春出行活动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风险加大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绿色祭扫 。
清明节是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我们在此倡导文明、绿色祭扫新风尚,提倡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 。确需现场祭扫的,要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原则,选择提前祭扫、错峰祭扫、代为祭扫的方式,分时分段开展祭扫活动,避开节假日高峰,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人员扎堆 。坚持从简从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祭扫人员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各项措施 。
二、坚持非必要不出市 。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确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出行前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报批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校师生由单位和学校负责严格督促落实出行人员管理政策 。
三、严格外来人员管控 。
外市来(返)延群众出行前,应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并自觉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
【4月1日延安疾控发布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市域外所有来延返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延返延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在乡镇或街道)来延返延人员全部落实14天居家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3次(第1、7、13天)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延返延人员抵达后就地进行一次核酸采样,转社区(村组)落实7天健康监测(第4、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疫情省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以外的其他地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号)来延返延人员抵达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采样,由属地在其抵达后第3天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上海市、吉林省、山东滨州、河北廊坊、福建泉州(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等疫情形势严峻地区来延返延人员根据省、市政策,分类严格落实管控 。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
全市各旅游景区、影院剧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集中的密闭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不聚集、常消毒、限流错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患者一律询问流行病学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发热患者,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一律在院留观,同时要落实好医疗机构24小时核酸检测制度,确保“随到随采、随采随检” 。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进行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老年人和第二针接种满六个月的人员,请利用清明假期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 。
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厂矿企业、市场经营门店等重点单位要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辖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和应急状态,从严从紧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从我做起,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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