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2018-2019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通知


大连中山区2018-2019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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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区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有关要求,按照大连市人才办统一部署和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要求,现就中山区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与中山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在中山区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三)申请之日前,已在大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四)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五)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单位在附件1:资格认定表上盖章即可) 。
二、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一)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方式 。
(二)租房补贴按照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 。
(三)购房补贴针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别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上述人员,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
(四)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别墅、公寓,不含二手房)的,可以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 。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二)与中山区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地为本区)签订的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有效期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有效期内的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三)申请之日前,在大连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注意打印2021年10月-2022年3月或者2021年11月-2022年4月均可(提示:建议申请人和单位尽量通过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避免使用社保管理窗口自助打印机现场打印产生排队 。)
(四)申请人在本市地区范围内没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本人可以不提供,由住建部门统一查验);
(五)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附件1);
(六)证明单位注册地在中山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商银行卡并且在相关表格中填写该银行卡号;
(八)租房或购房补贴补报登记表(附件2);
(九)以上材料第1、2、3、5、6项,提供复印件一份(线上提交需要提供PDF版材料);第8项提供excel版 。
(十)填写手机在线文档: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kV5RU9TckN0aGFO
四、办理程序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补贴审核发放采取属地化原则,中山区人社局只受理单位注册地在中山区的高校毕业生 。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中山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的受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受理请将申请材料按上述要求认真整理后发送至邮箱:zfbt_zsq@163.com,为避免影响初审查验,请不要重复发送 。线下申请材料受理地点为:中山区白玉街65号一楼大厅,请申请人按市防指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配合查验两码和测温,申请材料随交随走,避免聚集 。
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2022年4月6日至4月13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40—11:20;下午1:00—16:30
(二)初审查验 。中山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合格人员在中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在5月20日前完成 。公示后,中山区人社局将合格人员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送交中山区住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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