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款计算器?( 二 )


定义
住房公积金 ,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 , 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 , 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 , 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 , 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 , 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 , 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 , 不得中止和中断 。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 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 , 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 , 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 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 实行专户管理 。
二是专用性 ,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 , 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 , 或交纳房租 。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 , 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按我国规定 , 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 , 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 , 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 , 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 , 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之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 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具体的计算公式是(等额本息还款):a=F*i(1+i)^n/[(1+i)^n-1]a:月供;F:贷款总额;i:贷款利率(月利率);n:还款月数 。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 , 贷款购房时 , 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
【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款计算器?】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 , 贷款利率很低 , 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 , 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 
也就是说 , 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 。同时 ,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 , 国家规定 , 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 , 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 , 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 , 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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