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问题解读说明( 二 )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
8、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 。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
9、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
10、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兰山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山,需回兰山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
11、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
12、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兰山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 。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道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 。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 。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学区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
13、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兰山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 。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
14、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 。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 。各镇的拆迁回迁户子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在本镇域内调剂入学 。
1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 。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 。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 。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
16、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同);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
17、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
18、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问题解读说明】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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