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中小学课后服务如何扎实推进

为解决家长“三点半难题” , 从2017年起 , 国家倡导各地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 “双减”政策发布后 , 教育部进一步要求课后服务要“一校一案”全面覆盖、“5+2”模式保障时间、内容丰富提高质量、经费落实强化保障 。
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直报信息显示 , 92.7%的学校开展了文艺、体育类的活动 , 88.3%的学校开展了阅读类的活动 , 87.3%的学校开展了科普、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 , 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显著增强 。 在课后服务工作中 , 广大教师积极付出 , 有91.7%的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 , 同时各地各校还选聘了2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 , 由上学期的49.1%提高到目前的91.9% 。 从这些数据看 , 课后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
把握现实:
对课后服务状况心中有数
从内容提供角度分析:课后服务可划分为“基础托管类”和“基础托管+拓展课程类” 。 在“基础托管类”课后服务中 , 学校安排学生自主做作业、自主阅读 , 教师承担看护、辅导个别学生作业的职责 , 这是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内容 。 部分刚开展课后服务或师资不足的学校 , 通常以托管和作业辅导作为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 。 在这一类型下 , 学生作业在学校完成 , 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能及时得到教师辅导 , 减轻了家长和学生负担 。 对学校而言 , 增加了固定资产损耗成本和管理成本 , 对教师而言则是延长了工作时间 , 增加了部分看护和辅导的工作量 。
“基础托管+拓展课程类”是目前大部分地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在课后2小时内 , 将课后服务内容划分为1小时基础托管和1小时拓展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劳动、科普等拓展课程或学校社团课程) 。
从资源提供角度分析:课后服务可划分为“校内资源类”“校内资源+公益校外资源类”和“校内资源+购买社会服务类” 。 以校内资源作为资源提供方的课后服务 , 是指依托校内教师开展托管服务 , 开发各种拓展类课程 。 有的学校要求本校音、体、美教师开发基于教师特长的拓展课程;有的学校基于班主任个人特长 , 在课后服务中以班主任为主 , 开展具有班级特色的拓展课程;还有的学校基于校内社团 , 让学生在社团课中自主选择和参与 。 这种类型对本校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要求较高 , 教师的工作量增加较大 。
“校内资源+公益校外资源类”是指除了依托校内教师的力量 , 学校借助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公益场所为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资源 , 如山东省日照市组织开展少年宫进校园 , 提供课后服务内容 。 还有许多地方利用家长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进校园服务 , 实现校内外联动 。 如湖北省鄂州市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 。
“校内资源+购买社会服务类”是指除了依托校内教师的力量 , 学校以代收费方式或学校通过家委会等购买社会机构提供的课程服务 。 如四川天府新区的很多学校 , 从天府教投公司旗下的体育教师共享中心引进垒球、棒球、啦啦操等专业课程 , 采取的就是以代收费方式购买校外课程 。 这一类服务既能提供更为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 , 也能降低本校教师的课程开发工作量 , 但需要注意购买课程的机构资质 , 并兼顾收费的合理性 。
从成本分担角度分析:课后服务可划分为“财政全担类”和“财政补贴+家长分担成本类” 。 “财政全担类”是指课后服务的经费完全由地方财政负担 , 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 如广东省深圳市提出课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 , 科学统筹 , 实行项目管理编报 , 适用范围包括购买社会机构和个人服务、开发或用于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及其他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 。 河南省郑州市也提出 , 落实经费保障 , 课后服务实行免费制度 ,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设立专项经费 , 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对承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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