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市区中小学秋季招生政策发布 22日开始网上登记

来源:咸宁日报-咸宁网
昨日 , 2021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 明确招生政策和招生职责纪律 , 其中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简称“外校”)招生政策对购入并入住片区内房产的时间有所调整 , 招生仍以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相结合 。 同时 , 两所新学校投入使用 , 城区义务教育学位有所缓解 。
?外校招生政策调整
【学校|市区中小学秋季招生政策发布 22日开始网上登记】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以咸安区负责 ,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 , 市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为主 , 以相对就近划片 , 坚持免试入学 , 阳光招生的原则 。
对于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 , 必须是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 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 , 实际居住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外校招生范围执行多校划片入学政策 , 今年 ,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外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和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量 , 将要求在2016年1月1日购房且实际入住的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 调整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 。 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在外校多校划片片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入学 , 2018年9月1日之后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可申请到泉都学校入学 。
首先 , 购房者凭实际入住证明 , 如正常标准的水电费缴费凭据等;其次 , 购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 才能向外校提出入学申请 , 否则不予受理;此外 , 根据相关规定 , 购房者子女已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就读的 , 严格控制转入外校 。 另外 , 九年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学 。
?22日陆续开始网上登记
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仍然采取网上登记、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 招生分三批次 , 第一批为市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第二批为市城区外来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第三批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
逾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的学生 , 视为自动放弃本片区入学资格 , 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 家长对网上所登记的信息要确保真实性 , 并进行书面承诺 , 对于在平台上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证明现象者 , 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
7月22日—8月8日 , 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8月16日—8月17日 , 市城区各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一批、第二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 ,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8月20日 , 市城区各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三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 ,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3日—8月27日 , 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学校无法安置的第三批入学学生;8月30日 , 没有突破招生规模的小学 , 登记审核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出生的学生 。
?两所学校开始招生
今年秋季 , 银桂学校和泉都学校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 将投入使用 。 银桂学校根据划片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泉都学校将和咸宁市第十一小学设置为“单一法人 , 一校两区”办学模式 , 市第十一小学挂牌“咸宁市泉都学校杨下校区” , 将泉都学校小学部一至三年级放在市第十一小学办学 , 共开设13个教学班;四至八年级放在泉都学校本部办学 , 共开设19个教学班 。 另外 , 外校将选派骨干教师到泉都学校交流 , 共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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