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成实外教育出售两间学校全部出资人权益 750万元合理吗?( 二 )


K12教育迎强监管
律师:民办学校不再“值钱” 无法再按商业逻辑估值
对于此次交易的理由,成实外教育表示,今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含有关经营提供义务教育的非牟利学校的多项条文。
公司认为,于实施条例生效至公司透过其综合联属实体及结构性合约向提供义务教育的非牟利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时,实施条例的诠释及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基于此,公司决定将其业务策略转移至提供非义务教育服务,并向买方出售两间学校。董事会认为,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乃按正常或更佳的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卫表示,上述实施条例与日前颁布的针对校外教培行业的“双减政策”具有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强调了教育机构的非营利性定位,对整个教育行业的影响是颠覆性的,尤其是K12教培行业以前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基本是走到了尽头。
“非营利性的定位决定了股东不能分红,赚的钱只能用于学校的再投入。”易卫提到,基于这样的大环境,民办学校不再“值钱”,因此也无法再按照市盈率、市场占有率等正常商业逻辑对其进行估值。
以企业的净资产来确定企业的价值,也是资本市场估值的一种方式,按照不低于或是等于经评估净资产的方式进行估值,评估价格得到买卖双方认可,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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