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湖南:学校秋季开学时间均不早于9月1日( 二 )


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科学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
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在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的同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入校施工队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并要求其出示定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公共场所每日通风消毒。每天定时对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尽量保持通风透气状态。
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休复学管理。中小学生每日进行晨检,幼儿园幼儿每日进行晨午检,并做好晨(午)检记录。
加强师生员工个人防护。通勤教职员工、走读学生往返学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引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未清零,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市州;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清零,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尽可能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和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
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做好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有针对性地细化防控措施,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严控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全省、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清零,各地各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备案,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性、复杂性、危险性,不断增强师生员工防控意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控能力。
转自华声
来源: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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