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创新举措助推“滨城”校外培训机构转型

_原题滨海新区就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创新举措助推“滨城”校外培训机构转型
近日 , 滨海新区“双减”政策解读答疑发布会召开 。 会上 , 有关部门就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
机构问:和家长签订孩子上课的合同 , 是一个季度收一次费 , 同时一个季度也要签一次合同吗?
答:按照市教委、市银保监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四家单位制定的《天津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 家长交费的时间段与上课安排应该是一致的 , 分两种情况:
一、按培训周期收费的 , 每次交费不能超过3个月;
二、按学科收费的 , 每一学科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60节课的学费 。
如果是按三个月收费和按60节课收费同时进行的 , 要选择收费时间短的 , 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
培训机构不能提前收费 。 如果是按照三个月周期收费的 , 不能早于新课开始前一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 , 不能早于本学科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一个月收费 。 所以我们规定的收费方式是按照三个月来收费的 。
机构既然收了费 , 就要签订合同 , 既可保证机构的利益 , 也可保证家长的权益 , 双方都不要受到损失 。 同时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统一的合同文本 , 此文本在钉钉群和各种工作群都已经发布 , 大家可以自行下载使用 。
机构问:一个教学许可证上有学科培训和非学科培训 , 非学科和学科必须剥离吗?学科可以直接转成非学科吗?非学科能重新办教学资质吗?有什么具体要求比如面积等?如果办不了新的培训资质 , 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教学资质都想保留 , 怎么办?有相应的政策吗?
答:必须剥离 。 一个办学许可证上如果有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 , 如果想保留学科类培训 , 按照此次“双减”工作要求 , 学科类培训必须转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 学科类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为区教体局 , 因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只能有一个主管部门 , 非学科类培训必须剥离 。 如果想保留非学科类培训 , 可以在办学许可证中减掉学科类培训 , 并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 该机构仍保留营利性质(非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可存在2个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
非学科类审批标准尚未颁布 , 待相关标准出台后 , 符合规定条件的 , 经教育部门确认后 , 可以办理学科类转为非学科类办学内容的变更 。
机构问:学科类培训机构周末和寒暑假(教室严重闲置 , 我们还要继续承担房租)可以把教室借给同层或同楼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吗?比如周六日上书法课可以吗?
答:可以 。 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 但前提是要做好防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 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
需要注意的是 , 同一个地址原则上只能注册一家培训机构 , 如果办学场所面积较大 , 可与产权人协商变更租赁协议 , 减少租赁面积(办学面积应符合国家要求) 。 剩余面积符合相关标准的 , 可由产权人租赁给其他培训机构 。
机构问:营转非注册资金要转实缴捐赠性质是不是真的 , 何时执行?固定资产核算是否计入注册资本金?实缴的50万元能够用于校区扩建、机构配车、教师工资、福利发放吗?
答:是真的 , 目前已经执行 。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必须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验资账户 , 必须签署捐资协议书 , 固定资产不计入开办资金 。
开办资金可以用于机构扩展业务范围、校区扩建、教师工资福利发放等 , 但每年年检时 , 要保证账户资金不少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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