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避免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教育部加强对高校专业设置的监管))( 二 )


四、其他工作
(一)7月5日-8月6日,无论高校本年度是否增撤专业,均须指定专人登录平台核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同时在线填报本校2020年停招专业名单和2021年拟停招专业名单。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高校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核对后如有更新、备注的内容,请将在线填写后的本校专业设置汇总表从平台导出,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申请设立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下同)以及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或变更专业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程序执行。其中,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按以上程序在大厅提前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设置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在新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变更专业获批后,在平台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通道进行补充备案。
【教育部(避免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教育部加强对高校专业设置的监管))】(三)各省(区、市)向教育部正式来函申请设置的新建本科高校,以及已获批筹备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在平台申请获取临时账号,同步开展专业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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