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落实督导问责机制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 二 )


中国城市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督导聚焦哪些工作?
田祖荫:我们主要有两项重点督导工作:一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要求 , 2013年 , 正式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下称“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019年 , 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称“优质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 基本均衡督导认定的侧重点是硬件 , 主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及资源配置均衡状况进行督导认定;优质均衡督导认定的侧重点是软件 , 在提高办学条件标准的同时 , 更加关注学校内涵发展、学生学业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
截至2020年底 , 如期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和中西部地区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均达到95%”的目标 。 今年上半年 , 已组织对广西、西藏、四川、新疆4个省份进行了国家实地督导检查 , 近期对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进行国家实地督导检查 。 预计到今年底前 , 全国所有县(市、区)都将实现基本均衡 。 目前 , 各地正以县为单位确定实现优质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心已转到巩固提升、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上来 。
二是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专项督导 。 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下简称“不低于”) , 到2020年底 , 在预算安排环节 , 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不低于”目标 。
为持续落实巩固“不低于”成果 , 2021年 , 我们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两个机制 , 即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 。
中国城市报:关于高校的督导有哪些重点和难点?
田祖荫:当前 , 我们关于高校评估的重点是立德树人的成效 。 主要涉及高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教师队伍、质量保障评估等 。 在评估工作中 , 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亟需推动解决的难点问题 , 主要包括:高校分类评估有待进一步完善 ,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民办高校投入力度有待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时有发生等 。
打铁还需自身硬
中国城市报:《问责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把督学也列入问责对象 , 您将带领本办(局)如何做好对全国各级督学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田祖荫:为充分发挥国家督学作用 , 督导办专门制定了岗位职责 , 建立了实绩考核和退出机制 , 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积极履职 。 今年4月下旬、6月上旬 , 分别举办了第十一届国家督学培训班和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培训班 , 共培训国家督学近200名、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近300名 。 教育部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提出了督方针、督发展、督保障、督评价、督秩序、督环境的“六督”要求 , 为国家督学履职尽责指明了方向 。
督导办对新一届督学也提出了硬起来、强起来、活起来、严起来、带起来的“五个起来”要求 。
中国城市报:在实践中 , 在什么情况下启动对督学的问责?如何启动?如何规避“灯下黑”?
田祖荫:《问责办法》明确将督学列入问责对象 , 并规定了对督学进行问责的6种情形和6种问责方式 。 特别需强调的是 , 督学中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 , 将由监察机关处理 。 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 , 将由相关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6种问责方式 , 可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
针对如何防止“灯下黑”的问题 , 一是督学必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 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 要求督学自觉接受组织管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三是明确将问责结果与督学的业绩考核、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罚等工作挂钩 , 努力构筑起对督学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 确保问责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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