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成都发布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考研、专升本、雅思等参照执行


标准|成都发布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考研、专升本、雅思等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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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 , 成都市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 , 出台《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 其中提到 , 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 不得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
成都要求 ,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标准》规定 , 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标整改 ,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者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及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法人登记工作 。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培训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 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中小学学科培训 。 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含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SAT、ACT、AP A-level、GRE、LSAT、GMAT等)及语言测试(CET、IELTS、TOEFL、Linguaskill、Duolingo等)考前辅导等高等教育助考培训机构设置参照执行 。
此外 , 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助学机构)以及非学科类培训、托育早教、职业资格认证、技能鉴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生活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含托管看护)等机构不适用该《标准》 。
作为“双减”试点城市之一 , 成都的经验做法或许可以看做一道风向标 。
不得以托管、家教、游学研学、“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在举办主体上 , 《标准》中提到 , 国家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 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 。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培训机构资产 。 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培训机构 。
《标准》强调 , 未经批准 , 任何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 以下同)不得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复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
培训机构不得出借、出租、买卖办学许可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 线下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
此外 , 该《标准》也对培训机构的名称作出规范 。 例如 , 任何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 , 其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培训”“进修”“专修”或“学校”等表示培训业务特征的字样 。
用于小、初学生培训的教室不得超过3层
《标准》表示 , 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培训机构 , 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学出资义务 。
举办者利用自有场地办学的 , 可以办学场地的不动产所有权和货币等实缴出资 , 其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举办者租赁场地办学的 , 实缴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不少于培训机构1学年的办学及运营成本 , 每个教学点在此基础上增资 , 最低增资额不少于30万元且不少于教学点1学年的办学及运营成本 , 实缴开办资金不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 , 可不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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