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长安大学28项成果获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近日 ,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陕教[2021]172号) , 长安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奖28项 , 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3项 , 获奖层次和获奖率较上届增长显著 , 获奖数量较上届翻一番 。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 , 分设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 , 旨在奖励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研究人员 , 鼓励探索 , 激励创新 , 提升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 , 推动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
【人文|长安大学28项成果获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长安大学28项成果获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