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陕西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捐赠、转让等方式交政府公办

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陈嘉伟 陕西西安报道
近日,在陕西省政府举办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介绍了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情况,高岭提到:陕西省将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以捐赠、转让等方式将学校交由地方政府办为公办学校,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招生|陕西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捐赠、转让等方式交政府公办】这一政策或计划的出台,在陕西尤其是西安的教育界以及学生家长中引发热议。众所周知,在西安排名较为靠前“高新系学校”以及“友谊路系学校”绝大多数以非公办学校的形式运行,但深究其背后的举办力量,却又不乏国企、开发区、公办学校的身影。
陕西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捐赠、转让为公办
在前述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介绍,陕西省将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公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国家事权,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等因素,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公办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和质量提升,办优办强公办义务教育,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以捐赠、转让等方式将学校交由地方政府办为公办学校,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同时要消除“公参民”学校办学模式。规范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此类学校应坚持公有属性、办为公办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由其他公有主体单独办为公办学校。规范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
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要求的,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公办学校逐步退出后,可继续举办为民办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转为公办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独立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
高岭在上述发布会上公布了消除“公参民”的政策风向及计划,但是并未给出时间表、路线图等,不过海报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陕西此前发布的政策曾透露过上述信息。
今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其中提到: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
以西安为例,当地的“公参民”学校的蓬勃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原因,据了解,“名校办民校”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当时的初衷是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现状,拉动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靠近,满足人们多元化教育需求,多年来,其积极作用还是被认同的。
但与此同时,弊端也渐渐显现。其中,民办学校优先“掐尖”招生及“择校热”成为热议话题。“民强公弱”也一度成为西安教育问题一大痛点。
根据西安市2021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来看,目前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共有116所民办小学和55所民办初中。海报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西安目前的民办学校大体分为三类,纯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学校;公办学校成立的分校或公办学校以集团化名义举办的民办学校;国有企业、开发区投资举办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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