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鄞州出台二十五条意见加强义务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 三 )


17.实施初中提升培优工程。以“品质教育”为导向,以省现代化学校创建为目标,积极实施第二轮初中强校行动,制发《初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一校一案”实施农村边远初中补短提升,推进近郊初中提档升级,深化城区初中品质铸造,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加强初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及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全面丰富、拓展学生社团课程,实现课内课外教学的有效互动。
18.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新学校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化集团化办学、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和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等工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推进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逐步撤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公办体制统一管理,提高基础教育底部,促进城乡一体化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9.完善家校(园)共育机制。建立有效的家校(园)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学校(幼儿园)积极配合,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幼小、小初双向衔接有关政策要求、科学育人理念和经验做法,共同做好衔接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等联系,利用社会资源,开发活动课程,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要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健康生活和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打造学生生命成长共同体。
四、实施教育教学评估
20.健全考试评价机制。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21.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生的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形成多元化、科学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背景下个性化的学生综合素质“年度报告单”制度。
教育|鄞州出台二十五条意见加强义务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22.优化教师评价机制。学校要强化减负提质的教学质量评价导向,关注课堂教学、作业减负、课后服务、分层走班、学科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因素,从起点看发展,倡导量绩并重、奖优罚劣的增值性发展评价和学科团队的捆绑式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和绩效分配机制。
五、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23.落实工作责任要求。由区教育学院牵头,组建区义务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及时分析会诊减负提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专业对策,引导社会舆论。学校要因地制宜制定“减负提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措施,理清责任链条,创建工作特色。
2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提质工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报告会、校园开放日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传播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教育观,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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