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宁波:初中学校开展晚自习服务的,每周不少于4次


晚自习|宁波:初中学校开展晚自习服务的,每周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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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据宁波日报报道,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开展初中学生课后自习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初中学校开展晚自习服务的,每教学周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4次课后晚自习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2课时/次。
按照学校主导、学生自愿、经费共担、学习自主的原则,要求各初中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学生课后自习服务工作,也可以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吸纳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提升学生自习品质。
《意见》规范了服务时间、内容及形式。要求初中学校开展晚自习服务的,每教学周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4次课后晚自习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2课时/次。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周末开放校园,提供自习服务。
坚决禁止学校借自习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教学、集体考试测验和集体讲解,允许进行个别辅导和答疑。原则上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班级管理教师,此外还需安排学科答疑辅导教师、行政值班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自习期间,教室内应保持安静,个别答疑辅导应在教师办公室或其他功能教室进行。
《意见》明确,自习服务由学生自主申请,学校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学生的在校时间;明确管理教师、学科答疑辅导教师、行政值班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职责;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建立完善的自习服务应急预案,确保自习服务安全;配备安保人员,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重点时段、重点点位特别是校门口及校园周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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