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三大看点

10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双减”政策后的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 , 将造福后代、彪炳史册 。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三大看点分别是:定义、成长、运筹 。
厘清家庭教育的概念与边界
定义:正本清源 , 致敬传统 。 本法对家庭教育做出了清晰的定义:“家庭教育 ,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 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 ”这一定义中的身体素质、生活技能和行为习惯 , 凸显出家庭教育的独特之处 , 也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家教文化 , 可以说是向历史致敬 。
强调以德为先 。 本法提出 ,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 一个人价值观的构架主要搭就于幼稚年少时 , 主要出自于父母之手 , 正如梁启超所说 , “人生百年 , 立于幼学” 。 为孩子建立起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 就是为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 这一公式不仅被中国先贤们一再地验证 , 也是当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路径 。
关注身体素质 。 儒家“六艺”课程是礼、乐、射、御、书、数 , 其中的射(射箭技术)和御(驾驭马车的技术)就是体育项目 , 尤其是战国和汉唐时代 , 兵家和法家绝对占据主流 , 充满了霸气与自信 。 对国家的热爱、辽阔豪迈的胸襟、无处安放的野心、坚韧不拔的毅力、临危不惧的镇定、集中意念的专注力和百折不挠的斗志 , 在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功不可没 。 如果没有人民强壮的身体和尚武精神 , 是不可能守住家园、开疆扩土的 。 但是自宋代以来重文轻武之风开始盛行 , 导致儒家文化常给人一种文弱之感 。 这一定义指导我们重新认识儿童身体的意义 , 重新挖掘中华民族崇文尚武、书剑同辉的气魄 。
重视生活技能与行为习惯的培养 。 宋代理学家朱熹在《朱子家训》开篇即说 , “黎明即起 , 洒扫庭除 , 要内外整洁” 。 他还说 , “人生八岁 , 则自王公以下 , 至于庶人之子弟 , 皆入小学 , 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 , 礼乐、射御、书数之文” 。 可见 , 中国古代的“小学”任务是学做事、学做人 , 在做事中做人 。 本法提出生活技能与行为习惯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 体现出鲜明的文化特色 。
指明父母学习是家庭教育的关键
成长:尊重儿童 , 知晓规律 。 本法指出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 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 , 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 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 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 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 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
儿童发展有其共同、共通的规律特点与生长节奏 , 儿童智慧的演化是按规律进行的;同时 , 每个儿童又有其独一无二的天赋与个性 , 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命 , 这些都需要家长学习、观察、尊重、爱护和顺应 。 陶行知先生说 , 好的家庭教育要有“科学的头脑和母亲的心肠” , 母亲的心肠是人类的本能 , 本法的要旨就是推进父母学习 , 使之具有“科学的头脑” 。 现在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时 , 常常是摸着石头过河 , 或过多自我摸索 , 或过多照搬他人经验 , 很容易走弯路 , 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
本法将重心放在父母学习上 , 将帮助现代父母树立起关于家庭教育的正知正见 , 促进其成长 , 提升生活及思维品质 。 通过各种努力让父母能够有意识地学习 , 从科学成果中、从历史经验中 , 尽早找到家庭教育的大道 , 再有意识地控制与设计自己的教育行为 , 专心地投入实践 , 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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