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置换 北京超标电动车常见问题解答( 二 )


③投入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桶 。
7.如何监管达标车私自改装行为?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 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提醒广大消费者对生命健康负责,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对于发现从事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拨打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
8.电动自行车如何安全充电?
①进行集中停放充电 。将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和使用充电柜充电是当前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
②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③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④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⑤应使用匹配的充电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在充电过程中发现电池表面过烫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充电 。
9.如何有效预防和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①购买选用合格电动车产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②正确合理使用电动车产品 , 严禁擅自拆改原装配件 。
③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正确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
④改变日常充电时间,养成电动车充电良好习惯 。
⑤提升安全使用意识 , 切莫心存侥幸漠视生命 。
10.过渡期后,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如何执法、处罚?
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

过渡期+置换 北京超标电动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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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置换 北京超标电动车常见问题解答】图源为: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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