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别报了!本科高校将停办这类专业( 五 )


3.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 。 持续推进医学类高校专业认证工作 , 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 , 提升医学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和培养水平 。 对认证不合格的医学院校限期整改 , 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 。 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 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 。 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 , 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 , 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 持续开展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和教学医院认证工作 , 将育人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 夯实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 。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不断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
1.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 加强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培训 , 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 , 加强对学员国内外核心医学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 大力开展全科医学、儿科学等紧缺专业住培 , 落实薪酬待遇 。 建立公立医院与传染病院联合培养机制 , 加强公共卫生医师院感及传染病学理论与技能培训 , 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 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 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 , 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 , 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 ,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 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 , 与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 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 建设一批省级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 加强信息化建设 , 实施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 将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必修课 。 搭建全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平台 , 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 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远程教育后经考试考核合格 , 可视为完成该项目学习 。 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可按2.5%提取 。 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 , 将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 在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中 ,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 , 注重临床实践等业务能力 , 破除唯论文倾向 。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03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 , 落实责任 , 把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 及时研究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 。 完善医学类人才培养和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 , 建立卫生行业需求、医学院校招生、人才培养和充分就业联动机制 。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 , 完善政策措施 , 强化部门协同 , 为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 各行业组织要协助政府服务管理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 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献计献策 。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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