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传媒被王一淳举报税务虚假抵扣股东徐峥“躺枪”( 三 )


此外 , 王一淳提及 , 与甲方签合同时 , 双方的地位并不对等 。乙方只有义务 , 没有权利 , 且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没有具体展开 , 比如对共管账户资金的监管和查询就没有明确的标准 。
有在影视行业积累多年经验 , 服务过影视公司、投资公司、单体影视项目等的律师指出 , 影视行业特别是具体项目涉及的主体繁多 , 法律关系较为复杂 , 各方更应尽量协商一致 , 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的归属 。但仅从王一淳“承制合同”的标题导向来说 , 其处于合同弱势一方的可能性较大 。
“如果实际情况与约定不符 , 即便双方没有引发纠纷矛盾 , 也是项目中潜在的一项风险 , 仅以‘行业惯例’或者其他未经双方书面合意确认的理由抗辩 , 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 本案即是如此 。”
不过 , 本案的发展也有其在行业内的必然性 。
北京真叶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导演戎震对雷达财经表示 , 小导演在没名气的情况下 , 想与大公司合作很正常 , 因为小公司的拍摄不难 , 最弱的地方在于宣发没资源 。
但大公司有自己的项目操作宣发流程 , 其中很多并不规范 。戎震称 , 很多影视公司在税收法律意识上很淡薄 , 他们的开票记录和账目活动都对不上 , 个人转账转款更是普遍 。“无论王一淳举报的初衷是什么 , 这个事实多半跑不了 。”
在此背景下 , 戎震认为 , 找人投资风险较大 。“要么独立制作 , 和人合作发行;要么只做投资人;和人一起制作 , 这不明智 。大公司违规操作习惯了 , 还有律师法务 , 小公司用别人的资源 , 没话语权 , 平台和你对接都不认真 。合作一定是要对等的 。”
在戎震看来 , 此次的举报可能会对王一淳造成不小的影响 。“举报合作方 , 不管正义还是不正义 , 你敢保证自己一点问题没有 , 就去跟她合作吗?”
值得一提的是 , 王一淳最终还是用自己筹来的钱 , 拍完了《绑架毛乎乎》这部电影 。
股东徐峥“躺枪”
与欢喜传媒深度绑定的徐峥 , 也受到了这次举报事件舆论的波及 , 有微博大V将徐峥和欢喜传媒关联 , 称“导演王一淳实名举报徐峥的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 。”
有网友还认为 , 徐峥此前将《囧妈》卖给西瓜视频“不体面” 。
“他《囧妈》卖西瓜 , 已经把院线一圈人都得罪了 。”谈及徐峥 , 戎震感叹道 。
据了解 , 戎震所描述的是2020年《囧妈》直接登陆网络平台的做法 。彼时 , 疫情突至 , 线下影院全面停摆 , 而为了买下《囧妈》的独家播放版权 , 字节跳动向欢喜传媒及旗下子公司支付了至少6.3亿元 。
此举激怒了一众电影人 。一份署名是“浙江电影行业2万余名从业人员”的声明就对《囧妈》破坏规则、失信、重利轻义等进行了谴责 , 并宣布如网播将抵制欢喜传媒和徐峥电影 。包括万达影业、大地电影等在内的23家电影院线公司更是上书国家电影局市场处要求紧急叫停欢喜传媒电影《囧妈》互联网免费首播的行为 , 取缔电影院以外各类“零窗口期”的放映模式 。
两个月前 , 徐峥还曾卷入了TST庭秘密涉嫌传销的塌房风波 。其妻陶虹曾多次与张庭一同出现在TST庭秘密年会、张庭的直播间等场合 , 为品牌助力 , 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已经肯定了陶虹介入张庭公司的消息 。
【欢喜传媒被王一淳举报税务虚假抵扣股东徐峥“躺枪”】徐峥与TST庭秘密也多有交集 。其曾在自己导演的电影《港囧》上映期间 , 联合张庭推出TST活酵母·囧膜进行营销 。2018年徐峥主演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大卖后 , 其也曾作为TST庭秘密“峥酒系列”形象大使 , 出现在宣传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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