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职级并行,为什么有人可以连着晋升两次?


浙江大学|职级并行,为什么有人可以连着晋升两次?

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 , 你会发现有些公务员在晋升一次职级之后 , 又很快进行了第二次晋升 , 但按照相关规定 , 职级晋升满足的最低年限要求也是两年 。 那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呢?
在2019年6月新《公务员法》施行前 , 就已经有了职级的概念 , 那时依据的文件是2015年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 , 但只在县级以下机关施行 。 在此之前 , 与职级相似的概念就是非领导职务 。
无论是非领导职务还是之前县级以下机关的职级 , 在之前的文件被废止之后 , 都要进行套改 。 县以下机关职级套改的规则是这样的:副科级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正科级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副处级套改为四级调研员;正处级套改为二级调研员 。 非领导职务套改规则是:副主任科员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套改为四级调研员;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调研员;副巡视员套改为二级巡视员;巡视员套改为一级巡视员 。
套改之后 , 接下来就应该按照规则进行职级晋升 , 但是套改前的职务或职级已经担任了一定年限 , 这些年限不能在套改之后就清零 。 比如原来担任主任科员6年 , 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之后 , 任职年限不能变为0 , 这样不利于有效衔接 , 所以年限应该保留 。但有些公务员任某一职务的年限特别长 , 比如 , 有些基层公务员从入职起就是科员 , 任科员二、三十年 , 这样如果保留他的任职年限 , 并允许他按照任职规则晋升 , 那可能一下就可以从一级科员晋升到一级调研员甚至一、二巡视员 , 这显然也不符合实际 。
因此 , 为了衔接以前的政策 , 可以保留任职年限 , 但也为了公平公正以及给后来人员有更多机会 , 保留的任职年限只能用于晋升两次 , 之后就要清零 , 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 这样做会更加合理 , 也更容易让大家接受 。 比如 , 某位同志之前任副主任科员6年 , 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后 , 任职年限仍保留6年 。 如果满足职级晋升所有条件 , 可以先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 减去2年任职年限 , 这样还有4年 。 如果还满足职级晋升的所有条件 , 还可以简化手续 , 再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 , 又用去两年的任职年限 , 这样还有两年的任职年限 , 但不可以再用于职级的晋升 , 只能清零 , 从担任二级主任科员开始积累年限 。
这样就形成了“一套两晋”的政策 , 即:一次套改、两次晋升 , 有些人条件成熟 , 就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晋升两次职级 。 有不少老同志 , 在开展职级晋升之后 , 一直都没有晋升 , 但在临退休之前 , 组织照顾 , 条件成熟 , 就可以连着晋升两级 , 比如从乡科级正职或二级主任科员晋升到四级调研员 , 而不用隔两年晋升一次 , 因为之前累计的年限足够 。
【浙江大学|职级并行,为什么有人可以连着晋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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