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讲座︱“生命礼仪:理论与方法”( 四 )


主题发言结束后四位主讲嘉宾对评论区的提问与交流进行了简要回应 , 对“宗教仪式是否也是社会秩序的一种失序的合法性展演”“宗教生活的日常化与世俗生活的区分”“如何在人类学视野下看待火葬制度”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
四、评议
胡锐教授首先肯定了潘天舒教授及唐沈琦博士研究的时空代表性 。 在时间层面 , 近代是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观念和行动上碰撞最为剧烈的时代 , 凸显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处理死亡问题上的观念交锋 , 其焦点在于对遗体的处理问题 。 与近代社会相比 , 当代的殡仪体系已经全面介入了处理死亡的事务中 , 社会统一理性认知下丧葬用时的压缩 , 导致了人们面对死亡的情感失序 。 在空间层面 , 上海作为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最早、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 上海租界的定义范围最能体现出传统与现代冲撞的过程及结果 , 具有十分典型的代表意义 。
其次 , 胡锐教授提供了成都现代丧葬服务的田野案例 , 通过对比道教丧葬科仪的复杂性与现代殡仪活动的简易性 , 指出在当代社会如何处理死亡问题 , 是标志着个体和集体身份的重要事件 , 关乎着对文化传统及文化身份的交代 。 最后 , 胡锐教授对潘天舒教授与唐沈琦博士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持乐观态度 , 并建议要回归传统寻找解决现代问题的逻辑 , 并提出了三个在传统社会死亡处理方式中值得关注的特点:第一 , 在传统葬礼中 , 仪式具有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第二 , 葬礼具有分阶段、多阶段构成的特点;第三 , 在葬礼的多阶段中 , 人们对于死亡的情感具有反复消解的特征 。 死亡处理分阶段与反复消解的方式 , 对丧葬用时的加速或许具有弥补性的功能 。
【社会|讲座︱“生命礼仪:理论与方法”】段玉明教授从三个方面对本次论坛的报告内容进行了评议 。 首先 , 段玉明教授感谢了主讲嘉宾为自己带来的“年轻的学术盛宴” , 肯定了年轻学者在学术界的作用与贡献 , 鼓励更多青年学者登上讲台 , 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 其次 , 段玉明教授提出观水先观其澜 , 做学问亦是如此 。 出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这四大人生礼仪 , 是人生起波澜的重要节点 , 也是做学问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和切入点 。 第三 , 段玉明教授围绕本次论坛“理论与方法”的主题 , 指出四位主讲嘉宾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很有方法性 。 迟帅老师研究中涂尔干通过对成年礼仪式的解构 , 演化出了一系列观念和范畴 , 这本身就是一个方法学的问题;邵佳德老师通过具体案例切入研究 , 揭示了佛化婚礼制度革新的必然性;潘天舒教授与唐沈琦博士关注的“死亡处理方式”“丧葬用时压缩”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 段玉明教授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死亡不能在人与社会中形成意义 , 就是绝对死亡;死亡处理方式的不得当 , 会崩解社会与人的连续性;丧葬用时的压缩 , 是对人和社会意义的压缩;宗教性、神圣性的意义介入是人的超越性存在和社会的恒久性存在的重要保障 , 值得大家关注 。
闵丽教授围绕“什么是礼仪”“如何看待礼仪”“礼仪的社会功能”这三个问题 , 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性评议 。 第一 , 什么是礼仪 。 闵丽教授认为 , 礼仪是一种形式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语言和行为 。 第二 , 如何看待礼仪 。 闵丽教授指出 , 礼仪一定包含三个不可缺少的内在要素:思想和诉求、思想观念外化的语言和行为、语言和行为的程式化与制度化 。 这三个构成部分实现了两个转化:观念的制度化与个人的社会化 。 闵丽教授对这两个转化作了详细阐述 , 以此归纳出礼仪的三个特点:崇高性、目的性、集体性 。 第三 , 礼仪的社会功能 。 闵丽教授提出 , 首先 , 个体通过仪式完成社会化 , 表明了仪式具有吸纳和整合群体的功能;其次 , 仪式的道德内在规定性 , 具有约束个人行为的行为规范功能;最后 , 仪式本身内含的价值体系 , 使其具有社会秩序的构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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