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四川叙永成立——对症“问题家庭” 护航孩子成长

今年10月2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 , 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 国家和社会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
11月6日 , 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成立 , 该指导站由叙永县法院、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合挂牌设立 , 主要针对怠于履行、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以及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 , 或者其他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教导 。
【叙永县|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四川叙永成立——对症“问题家庭” 护航孩子成长】为什么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 工作站能否有效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 , 指导家庭“依法带娃”?为此 , 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 。
家庭教育责任亟待强化
今年10月28日 , 叙永县人民法院发出了全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 责令一彩礼纠纷案件当事人雷某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 属于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 “当天 , 我们和妇联的同志对他们进行了普法教育 , 告知他们违反法律的后果 , 并准备寻找合适的机构对孩子进行职业培训 。 ”叙永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王凤莲说 。
据了解 , 近年来 , 叙永县法院审理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 , 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及对涉案家庭的调查 , 工作人员发现大部分离婚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案件中都存在不当家庭教育的问题 。
王凤莲说 ,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 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但具体到个案 , 如何指导、怎样指导、在哪里指导等问题 , 都没有成熟的规范指引 。 ”
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得以落实 , 叙永县法院探索出“督促监护履行+责令接受指导+提供教育帮助”三步走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 联动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 , 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家庭教育问题 , 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发送《履行监护责任告诫书》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 为其提供精准指导 , 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 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此前 , 法院和妇联、关工委等机构虽有协作 , 但是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 , 也没有形成联动机制 。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 , 把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 , 工作开展起来就高效得多 。 ”王凤莲说 。
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据介绍 , 确定被指导对象的途径主要有3种 。 第一种是监护人对教育孩子的某方面产生疑问 , 主动申请指导站提供帮助;第二种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第三种是妇联等合作机构在工作中发现 。 指导站通过督促和教育手段 , 提升这些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能力 。
“有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 我们会进行集体指导 。 而对比较严重或比较特殊的情况 , 我们会指派专门的指导师为指导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 ”王凤莲介绍 。
据了解 , 工作站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目前有14位 , 分别是具有家事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专业的社工以及民政、妇联和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 法院与其所属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 一旦有家庭需要被指导 , 就可以联动开展工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