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配合贷款被骗「房子抵押贷款借朋友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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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房先过户后付款(因有贷款)会被骗吗有一定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期间的风险是双向的,因此现在大部分中介都会提供资金监管,买方先将房款的一部分作为首付支付给卖方,剩余的部分转入监管帐号,待过户完成之后直接由监管帐号划拨到卖方帐号 。这样的流程就避免了因贷款问题而导致的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 。
如果贷款是卖方未结清的贷款,就需要卖方在过户之前先还清银行贷款尾款,房产证解除抵押,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买方首期支付的款额可能需要足够支付该部分尾款 。
如果贷款是买方在交易期间要申请下来支付给卖方的,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申请贷款是否获批需要看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银行的放贷要求 。
拓展资料: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的过程 。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

卖房配合贷款被骗「房子抵押贷款借朋友被骗」

文章插图
2我把自己房子过户给朋友让他帮我贷款,现在他想卖我房子请问这种我可以起诉他诈骗吗?如果在过户之前跟对方有协议,协议里要求过户的目的就是帮忙贷款,则对方构成诈骗;如果未签订协议有相关通话录音或文字记录信息,也可算成证据向法院提供 。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诈骗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 。在认定诈骗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以高息为诱饵借钱不还就属于诈骗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 。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 *** 取得借款的行为,才构成诈骗罪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3100多人卖房遭遇连环骗,房子过户钱没了!这些受害者该如何追回损失?我们平常的生活中对于房子的买卖,原本是一个正常且普通的事情,近日一则消息爆出,有100多位业主在卖房的时候遭遇了连环诈骗,不仅没有拿到钱,反而还欠钱,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就让我们以其中一个例子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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