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发布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4月10日发布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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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因应广州、深圳和佛山等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 , 现就科学精准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商超、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 ,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或核酸采样证明 。
2.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住宅小区 ,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或核酸采样证明 。
3.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或核酸采样证明 。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4.继续严格落实外地来(返)珠人员主动健康申报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
本通告从4月11日12时起执行 , 暂定3天 , 执行至4月13日24时 ,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4月10日发布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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