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文( 七 )


其他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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