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广州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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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招生行为管理
 ?。ㄒ唬┱猩ぷ饕岢埂肮⒐健⒐钡脑?nbsp;,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
 ?。ǘ┣猩际晕被帷⑶逃指涸鹬贫ū厩猩卟⒓喽健⑿鳌⒅傅几餮5恼猩ぷ?。具体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招生办负责落实 。
 ?。ㄈ└髦行⊙б闪⒄猩ぷ髁斓夹∽?nbsp;, 负责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诉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事宜,须由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
 ?。ㄋ模└餍U猩ぷ髁斓夹∽橐扇《嘀中问?nbsp;, 做好招生的生源情况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张榜公示 。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
 ?。ㄎ澹└餍R细褡袷孛馐匀胙Ч娑ǎ?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在完成招生计划后 , 需扩大招生的,由学校将扩招计划报区教育局批准 。
 ?。┭辖裼判灾实牡缒耘晌弧⒓呕煅г裼胖鄙⒕拍曛蒲T裼胖鄙捌渌裼胖鄙淖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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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ò耍└餍R细褡袷卣猩吐? ,所招新生必须先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再入学 , 不得出现违规招生现象 。
 ?。ň牛└餍R獬L喟啵坏镁侔烊魏蚊宓闹氐惆啵?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 , 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
 ?。ㄊ└餍R细衤涫怠耙蝗艘患?,人籍一致 , 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 。
 ?。ㄊ唬┭辖骼嗵爻ど⑻厣猩?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ㄊ┕⒚癜煅R秸猩?,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
二、公办小学招生
 ?。ㄒ唬┬⊙д猩敌惺舻毓芾? ,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 。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
 ?。ǘ┬⊙У难环峙湟允导示幼〉匚谰?nbsp;, 人户必须一致 。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 。
“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 , 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指定负责审核的学校提交审核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2)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 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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