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建局燃气安全致市民的一封信


汕头市住建局燃气安全致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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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今年以来,国内相继发生多起严重燃气爆炸事故,结合冬季是燃气使用的高峰季节,亦是燃气事故的高发期,燃气作为日常使用能源为我们生活提供便利,但同时也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在此,市住建局温馨提示您:
1.在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炉具等燃气器具过程中应保持开窗通风,人不远离,用气结束时应及时关闭燃气器具开关和燃气阀门;长期外出时则应提前关闭燃气总阀,时刻谨记“人离、火熄、阀门关” 。
2.燃气器具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切勿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具的使用年限不应超过8年,胶管安全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8个月,不锈钢波纹管使用寿命不超过8年,液化石油气钢瓶为每4年一个检测周期,均不可超期使用 。
【汕头市住建局燃气安全致市民的一封信】3.切勿到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的黑气点购买瓶装燃气,而应在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取得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正规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购置气瓶 。
4.定期对燃气胶管、燃气器具接头进行检查,发现老化松动的现象应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派专业人员上门更换 。
5.燃气使用时若闻到臭味,需谨慎留意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的情况,此时应及时关闭阀门,开窗通气,严禁触动电器开关、拨打电话等操作,并在迅速撤离现场后拨打电话报修报警 。
6.若发现室内人员因燃气泄漏而中毒昏迷或窒息昏迷的情况,需迅速将该人员转移至空气畅通的场地,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
燃气安全无小事,用气安全需牢记!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筑牢我市安全用气的铜墙铁壁,为建设美好幸福家园助力添彩!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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