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应包括 企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二 )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企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__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 。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 。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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