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潍坊吗

法律分析:房产税试点城市有潍坊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鉴于房产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 。2011年1月28,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房产税确定向增量开刀 。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潍坊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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