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文章插图
辽宁鞍山一家羊汤店因2瓶生榨果汁过期4天,被罚款5万元,引发关注 。
店主常先生认为,2瓶果汁的售价只有10块钱,罚款5万元难以接受 。对此,铁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媒体回应,在执法过程中,店主有不配合的行为,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该店不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款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
据央广网报道,4月19日凌晨,鞍山铁东区对此进行回应:该羊汤馆存在经营过期饮料违法行为,因此铁东区市场监管局拟给予其50000元罚款的从轻处罚告知 。
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文章插图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图片来源:央广网
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文章插图


监管部门:
店主隐瞒身份、不配合办案
据海报新闻报道,常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去年11月26日,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他的店里检查时发现,在冷柜后排有2瓶过期4天的生榨果汁 。
常先生称,这两瓶果汁并非用于对外售卖 。他解释说,饭店此前处于停业状态,直到2022年11月22日才开始营业,当天,有本店员工发现有1瓶矿泉水和3瓶生榨果汁到期,其上报店内后,通过美团外卖将这四瓶饮品买走 。但其购买后,没将饮料带出店内,还随手摆放在冷藏柜最后一排,供自己饮用 。
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文章插图


当天员工在美团下单时的购买凭证,图片来源:央广网
常先生说,事后意识到这种做法属管理不当,不应该这样摆放,也对前述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 。他认为,店内不存在贩卖过期产品的情况,更没有造成不良后果 。
今年3月,常先生向铁东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内有前述内容 。在情况说明中,他还提到,受疫情影响,实体店经过多次关关停停,他要面对员工开资、房租水电、银行货款等一系列烦心琐事,当时对检查很不理解,随即有了情绪上的波动,产生了一些抱怨和过激的言行,也让此事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现情绪上的波动,给当时的检查工作增加了阻碍,对此深表歉意 。
两瓶果汁过期4天,小店被罚5万!店主:接受不了!当地最新回应来了

文章插图


店主提供的执法现场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央广网
针对此事,海报新闻采访人员于4月17日采访了铁东区市场监管局 。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这一处罚决定,是讨论、审批的结果 。作出任何处罚决定,都是办案人员根据现场情况,有法制科、有律师参与,并层层审批,不存在“冤枉”他 。
该工作人员说,在执法现场,常先生非常不配合,他是饭店的经营者,但谎称只是打工的,给了执法人员别人的电话号码,说该号码的主人才是经营者 。当调查案件时,却是常先生到场的 。常先生存在隐瞒身份、不配合办案的行为 。
对于常先生所说的2瓶过期饮料已被员工买下,该工作人员说,有执法记录仪为证,饮料是摆在经营场所的售卖冰柜里,当时冰柜里摆着一堆饮料 。而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做询问笔录时,常先生从没提过过期饮料是员工购买后放到冰柜的 。
去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的第十四条第三款,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常先生的行为是否适用这一条款?
该工作人员说,饮料是入口的东西,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而且其摆放方式的迷惑性很大,在一堆饮料中摆了2瓶过期饮料,一旦被消费者买了出了问题,会造成严重后果 。
另外,据央广网报道,常先生说:“我一家60平的小店,一直守法经营,当时里面还有顾客在吃饭 。当时我也没看到穿制服的人,这些执法人员也没有亮证就去店里了,从来没见过这种阵势,吓坏了 。他们说我不配合执法 。这事我不狡辩,确实店里有过期饮料,但是不能因为这事抓住我不放,从检查到下发处罚,中间找我谈了十多回话 。今年3月21日,又找我谈了一次处罚的事情,之后就下了处罚单,直接变成了罚5万的数额,我接受不了这事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