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淳安县公租房办公地址+咨询电话


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淳安县公租房办公地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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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淳安县住建局住保中心(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221号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0571-64831439 。
选房配租:
淳安县县建设集团保障房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221号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0571-64815879 。
违规处理:
【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淳安县公租房办公地址+咨询电话】 ?。ㄒ唬┏凶馊擞邢铝星樾沃坏模”7抗懿棵庞腥ㄈ∠渥饬拮矢?nbsp;, 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配合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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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之日至实际退房之日,应按标准租金的三倍缴纳租金;
2.对有第(一)条第2、3项规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之日起2年内 , 县住建局不再批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对有第(一)条其他规定情形的承租人 , 自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之日起5年内,县住建局不再批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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