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是怎么样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推荐阅读
-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 大学生怎么在学校赚钱 大学生在校期间怎么赚钱
- 贵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
- 贵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是怎样的
- 试用期非工伤摔伤能辞退吗
- 疫情期间为什么要多通风 为什么要多通风
- 工作个人自我鉴定范文总结 工作的个人自我鉴定总结如何写
- 春节期间如何停车 春节期间停车收费吗
- 鉴定dna的试剂是什么
-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样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