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财产谁有继承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谁有继承权的问题如下:
【夫妻共同的财产谁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除有约定的以外 。如果一方死亡 ,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 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 。当配偶一方死亡时 , 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 , 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由此可见 , 夫妻一方死亡 , 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 , 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 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 , 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 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 ,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 , 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 任何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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