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法考试卷四答案解析 2015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四 )


59.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 。经甲同意 , 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 。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 , 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 属于违章建筑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租赁合同无效
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 , 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
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 , 乙可解除租赁合同
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 , 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 , 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AB
解析:《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 ,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 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 ,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 A选项正确 , C、D选项说法错误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 , 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 , 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 , 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 , 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据此 , B选项说法正确 。
60.郭某意外死亡 , 其妻甲怀孕两个月 。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 , 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 。”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 。孩子顺利出生后 , 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 , 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 , 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孩子为胎儿 , 不具备权利能力 , 故协议无效
B、孩子已出生 , 故乙不得拒绝赠与
C、八根金条已交付 , 故乙不得要求退回
D、两根金条未交付 , 故乙有权不交付
答案:BC
解析:此题考查赠与合同及其撤销权行使 。关于赠与合同 , 首先应把握以下几点: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 自赠与和受领之意思表示达成合意时 , 合同即告成立;2、赠与合同可附条件或附义务 , 只要所附条件或义务不构成赠与的对待给付 , 均不影响赠与的性质;3、受领赠与利益者 , 既可以是受赠人本人 , 也可以是第三人 。于此 , 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 合意已经作成 , 且条件已经成就 , 故该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 A选项不正确 。其次 , 应把握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和抗辩权 。1、任意撤销权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不得撤销 。于此 , 所谓“道德上义务” , 实践中表现为近亲属、其他亲属对无扶养义务之人所为的扶养给付 , 捐助行为给付 , 以及在礼俗范围内的相互赠与等 。2、法定撤销权(也称为悖德撤销)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 ,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情势变更 , 也称为穷困抗辩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 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 , 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因此 , 乙对出生之婴儿虽无抚养义务 , 但其赠与行为属于道德义务的抚养给付 , 不享有任意撤销权;甲乙之间并无关于婴儿抚养的约定 , 不存在法定撤销的情形 , 也不存在穷困之抗辩 , 故乙不得要求退回8根金条 , 未交付的两根金条也应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交付 。C选项说法正确 , D选项错误 。
61.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 , 为偿还乙 , 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 。甲将美茄手表交乙 , 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 , 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 。乙不知甲盗窃情节 。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 , 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 , 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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